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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出故障可使用专项维修金 厦新规下月实施

电梯出故障可使用专项维修金 厦新规下月实施

    昨日,省住建厅出台《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十种紧急情况可以使用商品房专项维修金,从今年5月1日开始,物业或业委会就可以据此提出申请了。

    十种情况可动用
    专项维修金:
   (一)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二)电梯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三)高层住宅水泵等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四)建筑立面瓷砖等外墙装饰层发生脱落或存在脱落危险;(五)共用给排水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六)消防、安防等建筑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七)因台风、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八)根据公安、消防、气象、特种设备、物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要求,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对建筑外墙进行清洗;(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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