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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电梯业商会管理制度汇编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苏州市电梯业商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是商会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按规定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会费缴纳在按级按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对会员的收费标准予以区别。
第四条 会费应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 会费的缴纳
第五条 会费分基本会费和特别会费。基本会费标准按会员职级缴纳,特别会费依照特别事项按自愿原则收取。
序 号 |
职务 |
基本会费 |
备 注 |
1 |
会长单位 |
3万元/年 |
|
2 |
副会长单位 |
1万元/年 |
|
3 |
理事单位 |
5000元/年 |
|
4 |
会员单位 |
3000元/年 |
|
第六条 基本会费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年度会费。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按商会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会费的使用
第八条 会费主要用于商会正常运行和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第九条 商会正常运行的开支主要包括:
(一) 商会办公场所房租及管理费;
(二) 工作人员酬薪;
(三) 商会办公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等;
(四) 日常办公费;
(五) 其他。
第十条 商会业务活动的开支主要包括:
(一) 商会有关会议与活动的必要支出;
(二) 印刷会刊、建立和维护网站,印刷会员证及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为会员服务的支出;
(三) 通联工作;
(四) 其他。
第四章 会费的管理
第十一条 会费管理是商会财务管理的主体,商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商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符合财务规定的会费收据。
第十三条 商会会费由商会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并纳入商会财务预算管理范围。会费可以现金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汇至商会财务专用账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商会收取会费不符合《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会员有权拒绝缴纳会费,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名 称: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
账 号:1102020209000738988
会 议 制 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了便于分析情况、交流信息、研究部署工作,指导行业有序发展,会议是必要的形式。
一、 会议的种类
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日常办公会议等四种。
二、 会议的频次
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3月-4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召开。
2.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特珠情况也可通过传真的方式。
3.会长会议原则上年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特珠情况也可通过传真的方式。
4.日常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可采用当月值班会长值班制度。
三、会议的基本要求
1.商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是本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必须应有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合法有效。决议需由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有效。
2.理事会行使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理事会会议必须应有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方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必须由实到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合法有效。
3.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与议题有关理事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讨论本会的重大事项。
4.日常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副秘长、专职秘书根据会长会议布置的任务开展日常工作,向当月值班会长汇报工作。
5.会员大会的召开日期、地点、议程由会长会议确定,每次召开会议应提前一周发出通知,告知会议内容并提出需要审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以便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四、会议纪律
1.会议组成人员要增强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章程和有关决议,积极参加商会各项会议和组织活动。
2.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讲明情况提前请假,无特殊原因又不请假,连续一年不参加会议及商会活动者,即视为自动辞去会内职务。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执行参会人员参会签名制度,并在理事会上通报会议出席情况。
五、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副会长值班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进一步强化商会“人人为商会、商会为人人”,创试新的商会管理理念。以做实、做活,以深度与广度为契机,来强化商会管理的日常运作职能。迎接即将面临全国体制改革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移的新的挑战。为此尝试会长负责下的副会长轮流值班制,促进商会日常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会长的职责:
(一)值班会长是当月商会工作的理事会执行会长,执行理事会职权。
(二)协调指导商会秘书处处理本商会和会员单位在工作中的交流合作。并对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作出指导意见。
(三)代表商会出面参加商会与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商会,合作单位之间的会议及其它商业或公益社交活动。
(四)处理和解决商会秘书处须向会长请示的工作事项。
(五)接待重要的来访客人,带领秘书处走访会员企业,处理重要的商会事务。
(六) 需要临时处理的其他事务和需要指导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值班形式 :
值班采取副会长轮值的办法,每人值班一个月(暂定),以通讯联系、汇报为主,原则上每月至少一天到商会轮值办公,其余时间均可回自己公司处理日常工作,如有临时接待和特别任务,秘书处会及时通知轮值会长参加,轮值表将由商会秘书处安排会长办公会议商定后公布。依次循环,每月月初上月值班会长交接值班工作及有关重要事宜。
第三条 值班会长工作方式 :
(一)值班会长处理值班事务主要由秘书处配合,需要其他有关领导人员配合时,需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工作。
(二) 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需要会长处理或需要会长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时,由会长参加。若会长因故不能参加,则由当值会长参加。
第四条 值班要求:
(一)值班会长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事务。
(二)值班会长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参加会议秘书处应做好会议记录。
(三)值班会长参加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重要会议活动,需要向会长办公会传达的,应会同秘书处安排进行传达。
第五条 建立值班会长值班日记,由值班会长负责记载值班日内有关工作和处理情况。
第六条 值班会长应根据不同事宜的性质,在与商会秘书长、会长沟通后方可作出决定。
第七条 值班会长在值班日记中签名后交下一位值班会长,并在值班完后注明移交时尚未处理完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值班会长在值班期间出差或病假时,可提前向商会秘书处申请调换,由商会秘书处调整;也可自行与其他轮值会长调整,但需提前告知秘书处。
第九条 当值会长处理值班事务需要会长、其他副会长协作配合时,会长、其他副会长应当协助。
第十条 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秘书处职责
(第一次修订版)
一、 秘书处为苏州市电梯业商会常设办事机构。
二、 秘书处应在会长、值班会长领导及监督下,按本商会章程行使职权。
三、 根据会长指示及理事会决议,具体筹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常务)会会议和商会的其它活动。
四、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五、 做好商会的档案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
六、 指导和监督专业委员会或其他分支机构的工作。
七、 处理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月定期向值班会长汇报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和指导。
八、 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及分支机构的拓展;负责会费的收取及管理。负责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活动。
九、 负责商会的宣传工作,负责编缉出版商会刊物、信息专刊。负责商会网站日常工作,构筑起相互交流、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平台。
十、 负责搜集和交流经济信息。组织商会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兄弟商会、社会各界的联系、负责研究制订商会的发展及考察计划。
十一 商会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负责掌握会员的需求、困难和问题。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负责聘请法律顾问、技术专家等。
十二 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一、为加强商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员工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人事管理规定》如下:
二、适用范围:商会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依据本制度办理。
三、人事管理原则
1、由会长(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人事管理,也可由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授权秘书长对商会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2、商会员工的招聘工作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也可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按《章程》,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3、工作人员的奖励与惩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由会长批准。
4、商会工作人员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一律实行聘用制。
四、工作人员的招聘
1、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由秘书处实施招聘,招聘结果报会长审定批准。
2、新进人员一般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两年一签制。
五、工作人员解聘
1、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要求离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2、有下列情形的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作能力较低,经培训、帮助仍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违反商会规章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其它依照劳动合同应当解聘的。
六、工作人员的培训
1、专职工作人员,每年轮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定向参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学习,以便保证本商会工作不断拓展的需要。
2、结合本商会每年组织会员开展的专业培训,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讲座,不断提高专职工作人员适应本商会工作发展的能力.
七、工作人员奖励
奖励类别:口头表扬、享受福利待遇、节日或年终工资奖励,提职加薪等。
奖励对象:维护商会利益,工作表现突出,完成任务良好,会议一致评议优秀员工。
八、人员的惩罚
处罚分为:口头批评教育,取消年终及节日奖励,减薪降职,解聘,开除等。
九、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规范商会会员管理工作,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确保商会稳步发展,规范会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商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按商会章程第三章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自动退会会员必须将退会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交给秘书处。秘书处及时报告会长。
三、 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如会员无理由不参加商会各项活动;无理由不交纳会费按商会章程视为主动退会,同时解除在商会担任的相应职务。
四、 商会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理会讨论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同时解除在商会担任的相应职务。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2、 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改的;
3、 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
4、 会员企业信誉极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违反商会章程,破坏商会声誉的;
5、 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
6、 拒不执行商会决议,对商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
五、 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有效管理商会财务,根据商会章程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商会经费来源和经费使用项目必须遵守商会章程的规定。
二、本商会聘用具有行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三、财会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上级主管机关、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本商会的固定资产由本商会会计登记,并本商会会长会议或理事会审核,本商会的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
六、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财务审计。
七、商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八、每笔款项支出都应有相关合法票据,并由经手人签字,秘书长审核签字,会长审批签字后列支。
九、商会所有的经费支出,5000元以内由秘书长直接审核
后列支,然后报会长审批。50000元以内由会长审批后列支。50000元以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后列支。
十、出纳备用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3000元现金及会员会费现金交纳的必须存入商会银行帐户。出纳不得私开商会帐户,不得将商会经费存入私人帐户。
十一、支票由出纳保管,使用支票必须由秘书长代理会长盖章。
十二、会计应按月盘点出纳的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帐户金额。
十三、每年度向会员大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十四、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加强商会印章管理工作,确保商会正常运作。堵绝商会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 印章管理
1.要有专人管理,存放安全可靠,做到责任到人。
2.未经秘书长批准,不能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3.印章由秘书处管理。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使用授权秘书处严格管理。文件用印,以文件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由秘书长批准,特殊用印要经会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用印登记,每次使用印章都必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章人、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用印章数量。
3.监印制度。印章管理人对使用印章有监视、监督权。对于不合法和不符合手续的印章使用,有权拒绝使用或提出异议。
4.盖印章的位置。盖印章要端正、清楚、不可歪、斜、倒、偏、糊(模糊不清)。
5.缴销。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发证机关封存或销毁。
三、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商会行业动态,促进本商会规范发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 报告内容:
1. 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2. 人事变动情况;
3. 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召开;
4. 突发事件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宜。
二、报告形式
重大时间和人事变动情况以文件形式报告,其他事项可以用电话和口头报告的形式。
三、 报告部门
1. 苏州市工商联行业商会处;
2. 苏州市民政局社团处;
3.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 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一、 商会工作人员的录用
(一)、录用原则
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商会的需求进行。
2. 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
3. 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二)、录用条件
1.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2. 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秘书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 商会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2. 商会与员工一般签订一年期限的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
3.劳动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内容。
三、工资及福利管理
1. 工资执行岗位年薪制工效挂钩。既以岗定薪,年终视效兑现。平时每月发交通补贴费、通讯补贴费。
2.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仅发放于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不享受以上补贴。
3. 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按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待与招待工作
1. 日常工作中的客人秘书处接待 ,如需招待,报请秘书长批准。
2. 外地来客按会长或秘书长授意,负责招待。
五、考勤制度
1. 商会工作时间为早上9:00-11:00,下午13:00-17:00.
2. 工作人员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如需外出,应事先与秘书处说明去向和归来时间。
4. 凡超过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即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的,一次扣工资1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5. 未经领导同意擅离岗位不上班或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即为旷工;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或不按调休程序补调休,无正当理由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销假、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发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除扣发工资外,扣发当月补贴;连续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休假及假期待遇
(一)、商会工作人员每年享受休假及福利待遇:
1. 按国家规定享有的法定休假日。
2. 一年内带薪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 员工一年内工作认真负责可享受年终奖励。
(二)、商会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三)、除法定节假日外,商会工作人员还享有婚假、产假、丧假、补休假、探亲假、病假和事假。
1. 婚假:按规定可享受三天假期,增加婚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 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 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 补休假:对于加班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同工时的补休假。
5. 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6. 病假:需持有本人市级医院的医疗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休病假的天数以医生开据的证明为准。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假制度
1. 所有休假应事先办理批准。
2. 如遇有急事可电话办理请假手续。
七、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为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会员单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商会的文档由秘书处实行集体统一管理,文档管理按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考核细则要求,范围包括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大类,并按文档资料分类要求做好整理、归档、收藏、保管服务等工作。
二、 文书处理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 收文:
凡收到上级机关发来的信函、文件要及时拆封。要注意统一整理保管,并注意保密。
2. 发文:
起草文件用统一拟搞纸,一般由秘书长拟稿;发文内容要明确,行文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并保持文稿的整洁;送领导签发的文件,需要会签的要进行会签,然后及时付印,加盖公章后发出或在商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 文档材料的收集和保管:
1. 分类归档,关系理顺,便于查阅。
2. 档案要标明类别、内容、年份。
3. 设专柜专人管理,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4. 每年的档案,归档时间要求在次年五月底前完成。
四、 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4年6月18日
培 训 制 度
(第一次修订版)
培 训 制 度
(第一次修订版)
1、秘书长及各工作人员,每年通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专业工作会议等方式,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专职工作人员,每年轮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定向参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学习,以便保证本 商会工作不断拓展的需要;
3、结合本商会每年组织会员开展的专业培训,有关政策、法律等方面讲座,不断提高专职工作人员适应本商会工作 发展的能力。
4、本修订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2014年6月18日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本商会及理事会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会《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开展活动;
(二)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长的年度工作;
(三)对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实施监督;
(四)监督理事会及秘书处履行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
(五)监事长列席理事会,监事长出席会长办公会议,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对本商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商会会员违反本商会制度及行规行约,损害本商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和理事会研究决定,并监督其执行。
本管理制度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7年3月6日
民主议事制度
本商会是由苏州市从事生产电梯整机及配套等相关企业自觉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遵循“商会是我家,服务为大家”民主理会的原则,按商会章程(第三次修改版),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有关议事讨论事项经商会二届四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一、会员大会议事讨论事项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5.审议监事或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6.决定终止事宜;
7.决定商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理事会议事讨论事项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和其他人员的聘用;
8.领导办事机构的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聘请商会名誉会长、顾问、秘书长;
11.讨论决定本商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12.决定本商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三、商会监事会应在会员大会、理事会上对大会的议事事项作《关于商会 X届 X次会员大会表决执行报告》、《关于商会 X届 X次理事会大会表决执行报告》。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5年12月16日
内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本商会持续有序发展,激励内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奖勤罚懒。
二、考核对象
商会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
三、考核内容
1、年度工作实绩:
①协助会长按时召开会员大会及理事会
②完善商会运行机制,必要时对商会章程及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③负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④协助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公益性活动。
2、遵章守纪
①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会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现象。
②加强对资产及财务管理。搞好每年财务审计,无违规现象。
四、奖惩规定
1、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75—89分),合格(60—74分),较差(60分以下)
2、考核方法:
首先对考核评定者进行自我对照打分测评,交商会监事会审核评定。
3、考核结果
①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给予年度适当奖励,成绩显著者,有突出贡献者可申报会长进行年度嘉奖。
②年度考核较差者,视情节轻重,进行自我检查、戒免谈话。并取消年度奖励。二次年度考核较差者商会应解聘。情节特别严重者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本制度自理事会或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7年3月6日
附:内部绩效考核自我测评考核表
内部绩效考核自我测评考核表
姓名: 年度
序号 |
测评内容 |
测评得分 |
审核评定 |
1 |
工作实绩
1、协助会长按时召开会员大会及理事会 20分
2、完善商会运行机制,必要时对商会章程及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15分
3、负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20分
4、协助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公益性活动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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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章守纪 1、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会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现象 15分
2、加强对资产及财务管理,搞好每年财务审计,无违规现象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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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定结果:
考核评定签名: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商会服务会员实施细则
根据商会章程,会员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对象
商会全体会员单位(含理事会成员)
二、服务范围
(一)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电梯行业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集行业发展信息,为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 做好政府部门的助手,发挥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会员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意见和诉求,努力配合政府部门完成要求会员企业做到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会员间的沟通、协调和协作,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行业状况及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正当利益;
(四)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制定、组织及监督执行行业的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
(五) 推进行业文化建设,组织行业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和各类活动,提高行业员工队伍的素质,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教育,提高行业文明及信誉水平
(六) 组织并提供经营业务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组织和参加有关行业之间的开发、经验管理等方面的考察学习和交流活动;
(七) 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 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政府购买服务)。
三、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商会活动并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 对本商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要求商会予以保护、援助;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5年12月16日
商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按商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上级主管部门及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商会固定资产由秘书处登记,每年盘点一次,填报《苏州市电梯业商会资产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增添需向会长提交《申请报告》,经会长批准,年终纳入《商会资产登记表》。
四、固定资产报废需向会长提交《办公设备报废报告》,经会长批准,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登记表》。
五、商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六、商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5年12月16日
苏州电梯业商会行业维权制度
本商会搭建平台力求将企业会员、市场、政府、行业,组织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内部自律维权和外部联合维权体系。对于侵害会员企业权益或其他行为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权范围:仅适用于本商会会员。
二、行业改革出台规范,提出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
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碰到的具体问题。
五、市场公平竞争出现的问题。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5年12月16日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服务行业、会员
实施办法
根据商会章程、会员管理制度、商会服务会员实施细则,针对行业、会员单位的痛点、难点、堵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总局电梯行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利用网站、微信群、商会刊物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2、积极参与国家总局改革试点方案的研讨会、征求意见会,及时反映企业的具体诉求,在改革方案中体现为企业减费用、少跑脚,一站式服务的建议。
3、积极参与起草《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项目,编制《条例》的配套文件,促进苏州市电梯行业有法可依,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4、积极购买政府服务项目,每年承接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考核工作。有力提升电梯维保工的技能整体水平。
5、为会员单位免费举办专题培训班。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9年1月6日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会员评价制度
为了更好有力促进《依法立会、制度理会、民主议会、创新强会》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商会宗旨《商会是我家,服务为大家》的理念,加强各会员间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会员单位对商会发展年度工作的动态信息,广泛听取会员对商会工作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商会理事会成员及会员单位。
二、会员评价调查表分为《社会组织理事评价调查表》、《社会组织会员评价调查表》。
三、商会秘书处负责发放和反馈评价调查表。
四、商会理事、会员按商会年度工作绩效的实际情况如实反映作出客观评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社会组织理事评价调查表》评价项目、内容。
评价质量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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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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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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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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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民主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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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学术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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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组织会员评价调查表》评价项目、内容。
评价质量
好
较好
一般
差
民主办会
信息公开
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管理
召开会员大会
维护行业利益
2015年12月16日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商会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商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苏州市电梯业商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是指将可能对本商会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员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商会信息公开的内容如下:
(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有必要公开的信息;
(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三)商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
(四)会员单位的先进事例和重大活动信息;
(五)对商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六)商会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信息;
(七)其他重要信息。
第四条 信息公开是商会的持续责任,商会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商会应真实、准确、及时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公开的载体是商会网站、内部刊物。
第五条 商会发现已公开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澄清事实。
第六条 商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信息公开事务。
第七条 信息公开应履行下列程序:
(一)秘书处经办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报秘书长;
(二)秘书长进行规范性审查;
(三)商会文件由会长或值班会长签发。
第八条 涉及到商会和社会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公开,须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信息公开。
第九条 商会理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商会或理事会向公众发布信息。
第十条 商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应当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会员公布。
第十一条 商会应当在会员大会、理事会召开之前告知会员或理事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议程等事项。
第十二条 商会应当及时将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通过商会的信息公开途径告知会员。
第十三条 商会应当随时关注本商会的信息动态,对商会正常运作和会员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告知会员。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文件、监事会相关资料及商会内部刊物公开的信息要分类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 商会理事、监事、秘书处工作人员对商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私自泄露。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商会有关人员的失职给本商会造成影响时,按情节轻重应对其给予惩戒。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商会理事会。
苏州市电梯业商会
2015年12月16日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商会章程、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商会工作人员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一律实行聘用制。
二、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应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书》并报会长审定批准。
三、聘用工资按岗位、职责双方商定,经会长审定批准。
四、工资实行月薪制度。
五、月工资按自然月核算,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遇到节假日提前发放。
六、职工工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月工资=日工资x当月出勤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七、工资调整根据商会收益状况结合参照国家、地方每年增幅适当调整,由秘书处提议,并报会长通过后方可执行。
苏州电梯业商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