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240186193
电话:0512-68121275
传真:0512-68121275
邮箱:szsdtysh@126.com
地址:姑苏区西环路2928号16号楼203室
昨天,80岁的王大妈把杭港地铁集团告上法庭。
王大妈说,2月16日上午,她独自从九堡乘地铁到闸弄口。出闸弄口站时,她突然感到自动扶梯在跳动,人也一下握不住扶梯扶手,结果摔了下去。
经医院诊断,王大妈多处软组织挫伤、双侧桡骨骨折、轻型颅脑外伤。
王大妈认为,电梯有问题,而且地铁的电梯速度比较快,斜度比较陡,完全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她要求地铁集团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2.9万元。
地铁集团昨天委派法务人员出庭。
法务说,电梯当时运行平稳而匀速,没有发生跳动的情况,电梯生产厂家也确认电梯无故障。“电梯的速度和斜度也都是符合国家相应规定的。”
“相反,王××违反《杭州地铁乘客守则》第七条,没有靠右站立,同时因自身原因身体左倾,将头部探出电梯左侧安全区域,身体与左侧电梯扶手带下安全挡板发生摩擦,致其身体上升速度小于电梯上行速度,从而因为惯性失去站立平衡后倾倒地。”
地铁集团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事后也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因此王大妈向他们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法官组织调解,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