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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电梯安监改革力度大 步伐快

       梅州市质监局紧紧结合实际,全力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力度大、步伐快,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已有1339台电梯签订授权使用管理合同,占在用总数2264台的59%;已投责任保险电梯1090台,占总数48%。省局任小铁局长新近到梅州调研时,对该局推行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基本特点:

  一、在统筹谋划上下功夫。认真听取电梯维保单位、大型小区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代表意见和建议,科学谋划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并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梅州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在舆论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网络、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引导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社会各界了解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目的、意义和实质。同时印制3000多份《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小册子》、《关于开展电梯责任保险告知函》等资料,发放到各电梯使用者手中。并通过梅州质监网站、作客梅州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等方式宣传、解答广大用户群众的咨询和疑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电梯维保单位、保险公司等,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一是实行辖区负责制、定期通报制。各县(市)质监局督促落实辖区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每月向市局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滞后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发挥电梯维保单位主体作用,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落实好电梯使用权者的“确权”、推行责任保险等工作;三是严把行政许可和检验检测环节。对所有申请新安装、定期检验或新注册的电梯,一律进行电梯使用权者的“确权”和进行责任保险后才受理检验和进行登记注册,并统一更换新的使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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