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不仅是全国电梯使用大省(总量达24 万台),同时也是生产大省(2012 年全省电梯销售总产值达166 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25%)。庞大的数量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压力。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质监部门不断加大电梯生产源头安全监察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断强化电梯维保等环节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电梯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持续保持了全省电梯事故率处于低位。但是,电梯安全“先天不足”、维保不到位、使用管理不善、老龄化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难落实等问题仍困扰着浙江省各级质监部门。电梯安全,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乘客生命安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构建“一个多元共管格局”和“一个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要求,较好地协调政府监管与市场监管、社会监管的关系,使得监管体系更加科学、系统,更好地适应现阶段我省社会管理对电梯安全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迫切需要。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的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意见》重点从建立电梯投诉纠纷协调机制、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监管机制、责任保险机制等“四个机制”入手,推动电梯社会化监管,并更加注重监管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