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次考核,考试不及格且整改不力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将面临“摘牌”。日前,天津滨海新区针对电梯维保单位出台了统一的考核办法,新区质监部门将从质保体系、维保人员质量控制等五个方面采用25条细则进行考评,物业或业主可以根据考分挑选电梯维保单位,以确保居民乘梯安全。
《滨海新区电梯维保单位考核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凡在滨海新区注册从事电梯维保活动的单位都将接受每半年一次的考核,督促其实施安全主体责任。
考核由滨海新区质监局各分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具体实施,考核从基本条件、质保体系、维保人员质量控制、维保作业质量控制、单位形象五个方面共25条细则进行打分考评。其中的基本条件,即电梯维保单位应取得相应资格的许可证。
按照许可规则的要求配齐电梯维保人员并持证上岗,且与维保业务量相适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维保作业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基金(查验合同及解缴凭证)。
主要考核内容有制定维保方案,确保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所维保的不同类别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设立 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在接到电话困人故障报告后,保证维修人员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措施;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 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存档等。
电梯维保单位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70-80分为需整改且15天之内复查,低于7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按规定公告。这意味着,物业或者业主可以通过考试成绩挑选电梯维保单位。
对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或存在不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行为的单位,虽已整改, 但上报发证机构对其当年及下一年度的资质升级许可申请将不予受理。低于70分的将约谈法人代表,进行内部通报并督促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将 进行曝光,严重的上报发证机构注销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对考评分在60分以下(含60分)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内部通报并督促在限定的期限 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媒体曝光,严重的上报发证机构注销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