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承重变了
建委责令整改
开发商我行我素
2010年初,王先生看中了位于忠县忠州镇滨江路的一处楼盘,买下该小区4号楼的一套房。
因为是第一次买房,王先生特别心细,时不时去施工场地看看,意外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原本开发商公示的规划设计方案里,承诺电梯承载量为1000公斤,可施工中开发商擅自变更为800公斤,严重降低了装运能力。其他购房户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向相关部门投诉。
2010年9月,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开发商停止安装电梯,并进行整改。开发商嘴上说要整改,但暗地里我行我素,还是安装的800公斤电梯。业主们陆续接房时,发现生米已煮成熟饭———4号楼的电梯果然只承载800公斤。
开发商托词一
不是擅自变更
而是经批准后变更
2011年8月,4号楼的77家业主将开发商告到了忠县法院,认为开发商为了省钱,将电梯缩水。他们要求开发商更换电梯。
此时,开发商倒打一耙,称业主所说不属实,说合同中并未约定安装多少公斤的电梯,还说自己不是擅自变更设计,而是经过批准后变更,且工程已通过综合验收合格。
法院审理查明,4号楼设计安装电梯载重量为1000公斤。2010年4月,设计单位出具了一份变更通知:根据开发商意见,结合电梯井道尺寸,同意将电梯载重量变更,4号楼电梯载重量不少于800公斤。
法院认为,虽然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电梯载重量,但约定了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房,不得擅自变更。而开发商在变更设计时没有征求购房户的意见,属于自作主张。
开发商托词二
现有井道尺寸
不能安装1000公斤电梯
随后,开发商又给出了另外一个托词:该楼房的电梯井道尺寸不能安装载重量为1000公斤的电梯。
为了推翻开发商的说辞,业主们找来两家电梯公司,一家是重庆富士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是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两家电梯公司现场勘察后均表示,现有井道尺寸能够安装1000公斤的电梯。
去年1月,忠县法院判决开发商将4号楼的电梯更换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载重量为1000公斤的电梯。
还想继续耍赖?
这次行不通了
法院要强制执行
业主们满以为开发商败诉了,会照着判决书去执行。然而,情况并非如此。
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拒不履行,业主们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协商中,开发商又称,根据目前电梯的井道,只能安装载重量为800公斤的电梯,如要更换为1000公斤的电梯,必须要对电梯井道进行改造。
为了彻底查清开发商是否存在规避执行的问题,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小区,探查电梯的井道宽度,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法院还查询到两家电梯公司出具的函件,证明其电梯井道满足安装载重量为1000公斤的电梯。
今年初,在铁证面前,开发商不得不低头认错,表示尽快兑现。
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开发商整改,但开发商嘴巴上说“尽快”,但就是没有采取实际行动。
昨天,忠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称,当他们向开发商发出“如不兑现,将执行案款,由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整改”的警告信号后,开发商才兑现了承诺,将电梯更换。
昨天,业主王先生等满心喜悦地把“执法如山公正廉洁”锦旗送到忠县法院执行人员梁文雄、付荣慧法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