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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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联:
根据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4〕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强省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等重点任务,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主体进行重点培育,鼓励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申报“江苏精品”。
各设区市工商联组织申报推荐时,须推荐企业的核心优势产品,企业申报的产品必须明示执行标准,并确保申报产品在2024年度持续生产销售。“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除符合推荐遴选的相关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农业。申报单位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推荐。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种植业、林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产品2023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对申报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地理标志等佐证材料。
2.制造业。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3年以上。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2023年消费类产品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3.服务业。申报单位应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2023年服务性收入3000万元以上。
(2)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4)重点推荐《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
(5)优先推荐服务质量好、标准体系全、品牌影响大、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修订工作的服务型企业。
二、认定程序
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专家对所有被推荐产品或服务的标准、质量、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论证,提出2024年“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申报的“江苏精品”经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评价后,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综合评议,对拟获证企业进行信用征询、征求意见,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确定“江苏精品”认证获证企业建议名单。根据职能部门通知,开展后续认定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工商联按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2.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以下材料:
(1)《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含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附件2),申报企业须提供产品(服务)明示的执行标准,同时提炼形成执行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比对的“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对于缺乏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制定相应标准作为“江苏精品”认证依据。
(3)推荐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3),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报送各设区市工商联(所有申报材料均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各设区市工商联择优遴选申报企业,填写设区市工商联推荐意见表(并盖章)和推荐汇总表。请于4月16日前,将企业上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推荐意见表、汇总表,使用邮政快递(EMS)寄送至省工商联。
联 系 人:徐晖 025-83167495,15366181596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10号楼
附件: 1.“江苏精品”企业申报表
2.“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
3.“江苏精品”申报企业承诺书
4.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企业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江苏精品”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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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业 名 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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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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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 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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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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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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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 公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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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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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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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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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国内(行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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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上年度 总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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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费用  | 
				
					 万元人民币  | 
				
					 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  |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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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为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  | 
				
					 (若填写“是” 请另附佐证材料)  | 
				
					 申报产品是否为 地理标志产品  | 
				
					 (若填写“是” 请另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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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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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额 (包括出口)  |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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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产品年利润  |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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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国内市场 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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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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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产品(服务)执行标准及标准名称  | 
				
					 
 (详细内容填于“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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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产品(服务)获得发明专利名称、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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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新产品、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等(国家级、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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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称号(国家级、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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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品”申报企业综述
(1500字以内,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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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近几年生产经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品牌建设、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与国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可以从企业产品(服务)市场地位、生产技术和工艺(服务水平)、技术创新和成果、经营绩效、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对比)  | 
		
设区市工商联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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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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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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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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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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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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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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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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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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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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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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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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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 (限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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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准先进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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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指标名称  | 
				
					 执行标准  | 
				
					 确定依据  | 
				
					 先进性性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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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号  | 
				
					 内容1  | 
				
					 对比标准编号及名称  | 
				
					 章节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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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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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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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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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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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 1、“执行标准”下的“内容”一栏必须含有指标先进值等内容。 2、“先进性性质”一栏是单选,选项包括:A领先性,技术要求严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B创新性,填补国际、国内空白(现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未对相应指标做出要求)。所有先进性应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能在6个月内能完成第三方检测。 3、执行标准所有指标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表格中填写的执行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对标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需提供标准文本,包括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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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现作如下承诺:
1.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在申报期限内提交书面材料;积极主动参与“江苏精品”认证工作。
2.提交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自愿接受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销售量、销售额、纳税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认证工作。
本企业对上述条款作出承诺,并严格遵守。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失信行为,同意将失信行为记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24年“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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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服务)名 称  | 
			
				 注册商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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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类别填写农业、制造业、工程或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