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监督检查表(试行)
(四星、五星)
检查项目 |
检查方法 |
检查情况(符合/不符合) |
备注 |
1、资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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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对照许可规则,查看有关资源条件见证材料。 具备B级以上电梯施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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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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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查看维保人员作业人员证、工资名录、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缴费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确定维保人数。查看专职人员资格证书和任命、聘用文件。 1、签订一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证维保人员数量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2、提供当地常驻维保及技术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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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梯保养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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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对照监察系统数据,查看维保合同、维保台账,统计维保总量(统计范围限地级市范围内)。 1、维保电梯总量: a、(四星)维保电梯总量达到800台以上 b、(五星)维保电梯总量达到1000台以上 2、人均维保电梯台数: a、(四星)人均保养量不超过30台/人 b、(五星)人均保养量不超过25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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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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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组织检查组查询96333当年数据或随机抽取2台不同使用现场电梯,在维保单位不知情情况下,模拟困人故障报修,并考核响应时间;现场与检查电梯及附件完好情况同时进行,现场填写《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现场监督检查表》。 1、设立24小时招修固定电话,且随时有效; 2、市区到达时间: 四、五星单位不得超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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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保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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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结合各地监管部门日常开展的维保质量抽查,同时每年组织检查组根据维保台账随机抽取2台电梯,评分标准按《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现场监督检查表》执行。日常抽查得分、专家组抽查平均分要求: 1、四星级不得低于24分; 2、五星级不得低于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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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故障、事故及投诉情况 |
检查方法:监察机构提供数据,查看故障、事故记录和投诉记录。 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评定一票否决。 1、12个月内被立案查处2次及以上的,或24个月内累计被立案查处3次及以上的; 2、12个月内,平均每千台应急救援响应不及时不超过两次,总量不足千台的不得超过3次。 3、2年内因维保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所维保电梯发生过一般(含)以上责任事故的; 4、故障处理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反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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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保持或降级建议 |
(保持/降级) |
2、如不符合,在各项目最后一栏“备注”中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