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17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经过连续两年的会战和攻坚,电梯安全监管打出了声势、打出了影响,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降低电梯故障率,提升电梯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2017年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拟在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和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基础上,2017年持续开展电梯安全攻坚。
巩固2015、2016年电梯安全会战攻坚成果,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建档问题电梯,要找准原因、加大协调、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以已建成运行的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为基础,不断从广度和深度推进电梯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动态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全面推进法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电梯各相关方安全责任,系统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一)巩固攻坚成果,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针对2015年以来电梯安全大会战、攻坚战集中整治的建档问题电梯,各地要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原有问题死灰复燃,同时对发现的新问题要责令使用维保单位查找原因、彻底整改。对还在整改的752台建档问题电梯,以及1215台挂牌督办电梯,要以“啃骨头”的精神,依托地方政府,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尽快完成整改,逐台销号。认真总结大会战、攻坚战隐患排查整治的经验和问题,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将其制度化,延续到常态工作中;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重大活动保障时段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二)建设完善应急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深入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平台覆盖面,特别要加快较大城市建设进度,年底前力争实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拥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同时完善数据统计分析,实现更大范围的数据互联互通;以各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为基础,逐步整合提升现有电梯信息化平台,构建全生命周期特种设备大数据风险监测与处置系统,实现质量安全全生命周期可追溯,运用大数据信息手段,实现对电梯的精准监管、科学监管。
(三)推进改革创新,以市场化机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支持行业组织制定并实施电梯维保服务的团体标准,大力推动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社会公示。总结推广保险+服务的电梯综合保险试点经验,积极引入保险企业参与对电梯使用维保的监督机制。试点按需维保和作业人员企业自我考评等工作,在强化使用维保自行检查基础上,试点分类调整定期检验周期和项目,发挥企业自主管理能动性。统计分析电梯应急处置等信息平台数据,加大向媒体、社会发布电梯安全状况等信息公示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
(四)打造更严规范,从本质上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做好新颁布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和过渡;继续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利用电梯信息平台故障统计数据和近年事故统计分析,修订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等安全技术规范;研究整合现有规范标准,启动制定电梯安全技术综合规范,研究和建立法规标准协调体系,提出适应我国国情、比欧美标准更为严格的技术要求,促进我国电梯的本质安全提升。
(五)推进电梯立法,构建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沟通,争取《电梯安全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继续组织专家完善初稿,按照程序征求意见,力争早日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各部门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吸收,并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统一意见,力争早日会签,报请以国办名义印发。协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研究加强电梯施工安全的监管措施,发挥质检技术优势,推进和完善电梯安全评价,为电梯大修改造提供技术依据。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联合多部门,继续大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继续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六一”等时间节点,继续在“质量月”中举办“电梯安全宣传周”,以孩子和家长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持续开展安全攻坚战是2017年质检总局重点工作任务,既是对2016年电梯攻坚战成果的巩固和提升,更是心系民生、严守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方案、细化要求、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在“老大难”问题上取得突破,着力在建章立制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长治久安”。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级质监部门要将具体工作层层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加强督查检查,工作进度情况每月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定期组织对市(地)、区(县)及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按时完成进度指标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进度指标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尽快赶上。继续实行月报制度,各省级质监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以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形式(见附件1)报总局特种设备局。总局将对各地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各级质监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发挥政府和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相关行业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与电梯安全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部门合作,齐抓共管。重点要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电梯安全水平有力提升。
附件1
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攻坚战中问题建档电梯仍未完成整改数量(电梯安全攻坚的基本数)A |
(台) |
已完成整改数量B |
(台) |
正在整改中数量C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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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挂牌督办数量(含依法封停)D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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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新发现问题电梯E |
(台) |
已完成整改数量F |
(台) |
正在整改中数量G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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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整改数量H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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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市(州、盟、区)数I |
(个) |
是否开通应急处置专用号码 |
□是 □否 |
号码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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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覆盖电梯数量J |
(台) |
是否开展维保服务质量社会公示 |
□是 □否 |
继续挂牌督办电梯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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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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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系统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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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此表为月报表,累计数据截至每月末。
2. 数据关系: A=B+C+D ; E=F+G+H
3.本表请各地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人:马俊,电话:010-82260433,邮箱:tsjdtc @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