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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让“市场之手”充分发力 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化监管格局
2017-01-17

【政协提案】苏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谢正才)


让“市场之手”充分发力

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化监管格局


 电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目前,苏州全市电梯总量已超过10万台,在全国地级市中居首位,并且正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部分老旧电梯故障频发,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危及群众公共安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数据显示,去年7月到12月,96333电梯应急救援专线每月接警量从1511起至2519起不等,以困人、报修、报障为主。201612月,有一家物业公司负责的小区电梯一个月内困人达9次。从去年一年的情况分析中可以发现,部分故障电梯存在失保或超期未检等现象,日常维保不规范是造成故障的重要原因之一。

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日常维修、保养是关键。与庞大的电梯使用数量相对应的是,苏州电梯维保市场大,目前全市共有280多家电梯维保企业(其中外地企业120多家),呈现良莠不齐的特点。在激烈的竞争下,一些服务水平差的维保单位给出比正常市场价(300/月)低近一半的电梯维保报价抢市场,日常维保却不尽责走过场,遇到问题时维修偷工减料,电梯小病不修、大病难修,或把小毛病说成大故障,导致定期检验“治标不治本”。由于专业性强,电梯日常维保规范与否、修到什么程度,有时只能维保公司说了算,使用方、物业管理方缺少话语权,相对弱势。

对政府部门来说,电梯运行安全和维保质量的监管压力不言而喻。为此,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助推电梯维保市场优胜劣汰。这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电梯维保单位的恶性竞争,减少了电梯危险运行带来的不良后果。但是,面对电梯维保公司多、散、小,在用电梯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现状,光靠政府显然管不过来。政府部门亟需改变思路大胆改革,做好“放管服”,让“市场之手”充分发力,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化监管格局,全面为电梯维保市场念好“紧箍咒”。

建议: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功能。充分发挥电梯业商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发布电梯维保指导价格,倡导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引导电梯行业良性发展。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研究并及时采纳群众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监督。职能部门要与本地主流媒体形成工作机制,定期进行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

三、充分发挥保险制度的社会管理功能。学习浙江宁波等地的先进经验,大力推行电梯安全综合险,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补偿功能。让“市场之手”发力,运用经济杠杆,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