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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苏社管联〔20202



                      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 的通知


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区民政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苏委办发﹝2018107号)《苏州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苏政民规﹝20158号)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等部门制订了《苏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202041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苏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415日印发



苏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苏委办发﹝2018107号)《苏州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苏政民规﹝201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苏州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在依法依规需要报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行政许可、备案的事项以外,对社会组织自身、会员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人事变动、业务活动和大额资金变动等事项。主要包括:

(一)召开成立大会或换届会议;

(二)理事会等执行机构成员发生变化;

(三)举办经济实体;

(四)上年末净资产高于400万元(含本数)的社会组织参与竞拍、投资、承接或实施50万元以上项目,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竞拍、投资、承接或实施30万元以上项目;

(五)举办或承办参与人员100人以上或开支30万元以上的展览、研讨会、论坛、讲座和培训班等活动;

(六)开展以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为主题的活动以及民族宗教等活动;

(七)开展涉外、涉港澳台项目合作和人员交往,包括:合作开展活动(项目),接受委托、捐赠、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邀请或接受邀请参加相关活动,吸收境外人士担任本组织名誉职务或决策机构成员,加入境外非政府组织等;

(八)突发公共事件、安全事件;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应当建立重大活动风险评估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重大事项一般应当提前20个工作日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分别书面报告,突发事项及时报告。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书面报告应载明组织名称,重大事项发生时间、地点,事项具体内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盖组织印章(见附件1)。

第五条   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   社会组织申请举办重大活动,应当签订《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风险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遵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合作,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第七条   鼓励社会组织在重大事项报告的同时,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公开本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社会组织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规范化建设评估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社会组织获评先进、获得政府资助和奖励的重要参考。

第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配合,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2061日起施行。

附件1

苏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表(样表)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组织住所

重大事项名称

负责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重大事项(活动)内容

(可另附页)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受理报告情况

受理时间

附件2

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风险管理承诺书

为有效管控重大活动风险,本社会组织就开展的本次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一、此次活动已经本社会组织_____________(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它)讨论通过;

二、本社会组织对此次活动的相关风险已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预案。

三、因开展此次活动产生的任何风险问题,由本社会组织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社会组织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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