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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全日制)| 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苏州市职业大学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

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院性质  市属公办高校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学     制  实行弹性学制,3-6年

四、学校概况

     苏州市职业大学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建于1981年,前身是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精英辈出,学校正全力建设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1.6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名。专任教师793名,其中正高职称64名,副高以上职称354名。拥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学校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93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市质量监督局等政府部门签订全面合作战略合作协议,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校地深度合作;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实现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企业(行业)学院16个,校外实训基地369个。

     学校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满意度达99.7%。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8.5%以上,90%以上在长三角区域就业。学校每年有1200多名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方式进入到本科阶段学习。奖励资助体系完善,每年奖励资助总金额超过2800万元,累计奖励资助超过12000人次,保障所有学子学业无忧。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首批江苏省文明校园、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称号。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五、招生对象及要求

1.招生对象。

(1)具有苏州市户籍或在苏州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2)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限苏州市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2.体检要求。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的考生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入伍学生国家资助、求职创业补贴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资助项目,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覆盖面为100%。学校对弹性制教学模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设立专项助学金。退役士兵入学进行学历提升,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给予学费全额资助。

八、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学前教育专业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zbm.njcit.cn,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再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考生报名同时可选择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10月15日-20日考生携带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务工证明原件到苏州市职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资格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3.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6号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125室。

九、考核工作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采取题库抽题考试,机试或笔试方式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

考试分值: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50分。

考试时间:10月26日。具体的考试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社会人员招生考核公告。

十、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学校实施录取,依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合格线,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合格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职业适应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预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十一、培养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授课地点主要在学校及合作单位(企业),如学生所在工作单位符合授课条件也可以实施“送教上门”,在学生所在单位进行教学。

十二、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学籍纳入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3-6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日程及地点安排


十四、监督机制

1.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为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03850。

十五、违规处理

1.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十六、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电  话:0512-66507345

传  真:0512-66507345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6号

邮  编:215104

网  址:http://www.jss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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